生活中的法律小知识 篇一:分手后情人节🎁要还吗
情人节后翻看朋友圈简直就是大型虐狗现场,各种花式秀恩爱,各种高档礼物、金额不等的红包入人眼目,让人艳羡不已。
在这种日子里,我们应该提前学习一下关于送礼和发红包的相关法律知识,以避免之后发生纠纷后悔不已。
问题:分手后别人送的礼物要还吗?
今天主要从法律层面分析,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送礼的性质。
送礼=赠与
赠与是双方行为,赠送人有赠送的意思表示,同时也需要受赠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赠与一般是实践合同,即只有当赠送人实际将🎁交付给受赠人,法律关系才成立,在交付前赠送人随时可撤销该意思表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完成了交付,则不能再要求返还。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性质的赠与,则属于诺成合同,即赠送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如果赠送人未交付🎁,则受赠人可依据合同要求对方交付,法院也支持。
我们这里所说的情人节礼物属于前者,尚未交付时受赠人无权强制对方交付,那么交付后,受赠人在法律上是没有返还的义务的。
因此,无需返还。
红包是否要返还呢?
以上说的是礼物,那么对方发的红包是否要返还呢?
这要看红包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果红包内的金额可以明显认定系对感情的表达,比如520、1314等,则可认定为赠与无需返还;如果红包内的金额无特殊含义,且金额相对于对方的收入水平来讲,超出其一般支出范围,这时对方如果诉情返还,则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总结
说白了,实体礼物没有返还的义务,金钱则要两说,根据实际情况来,如果是不想付钱但又被逼着发红包,那么再发红包时可备注“这是你要的钱”~哈哈哈哈
如果是礼物🎁不想要的话可以还了,想要的话留着也是个纪念。
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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