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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下充电,职业风险并没有停:保险公司拒赔60万元,输在把“运营”切得太碎

2026-08-10 18:18:13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上海一名44岁网约车司机,完成订单后把车驶入快充站,下车不久便倒地猝死。平台购买的保险明明附加了“司机猝死赔偿”条款,保险公司却认为:人已经离开驾驶座、车也没有行驶,因此不属于驾驶过程中发病。

法院最终判令保险公司向司机家属支付60万元。这个结果不是因为法官把所有“充电时间”都算成驾驶时间,而是保险公司试图用最窄的一句话,推翻保单里更宽的“合法运营过程”;更关键的是,从订单结束、车辆驶入充电站到司机发病倒地,证据显示整个工作链条并没有真正中断。

网约车驾驶场景网约车驾驶场景

图1:网约车驾驶资料图,与案件当事人及涉事车辆无关。来源:IT之家原文,原文标注图源为 Pexels。

争议不在“倒在哪里”,而在风险从什么时候开始

公开报道显示,李某自2023年10月起在上海从事网约车运营。平台订单记录显示,他通常从早上6点左右开始接单,持续到晚上10点左右。

2023年12月23日15时54分,李某完成当天最后一单,随后驾车前往快速充电站。下车约1分钟后,他因身体不适蹲在车旁,勉强起身后又在约2分钟后倒地,最终于16时23分猝死。

保险公司抓住的是最后一个画面:司机倒在车外,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法院看到的却是一整段连续过程:刚完成平台订单,由本人驾驶营运车辆进入补能场所,下车时已经出现异常,车辆仍在本人控制之下。现场视频所反映的异常步态,也支持其疾病可能在车内驾驶阶段已经发作。

上海营运车辆场景上海营运车辆场景

图2:上海出租车运营资料图,用于呈现营运车辆连续作业场景,并非涉事网约车。摄影:Bernhard Wintersperger,Wikimedia Commons,CC BY 2.0。

这组时间证据决定了案件不能被简化成“司机在充电站猝死”。如果司机早已结束运营、离开车辆很久,或者事发前存在跨平台接单、娱乐、处理私事等行为,“驾驶延续状态”就可能无法成立。此次判赔依赖的是具体证据链,并不是给所有充电场景开出一张无条件赔付证明。

同样需要克制的是,平台记录反映出的超长工作时间值得警惕,却不能直接写成“司机被累死”。公开裁判理由解决的是保险责任范围,并未认定猝死的医学原因,也没有以此确认劳动关系或作出工伤结论。把个案包装成过劳致死,情绪更强,事实反而被写坏了。

对电动网约车来说,充电不是下班,而是生产动作

保险公司的解释仍停留在传统画面里:司机握着方向盘、车辆正在移动,才叫驾驶;只要车轮停止、人员下车,保障随即暂停。

但新能源网约车的运营显然不是这样。充电决定车辆还能不能继续接单,与燃油营运车辆加油、出车前检查并无本质区别。它不直接产生订单收入,却是下一段订单能够发生的必要条件。把充电剥离出运营,就像承保餐饮店经营风险,却声称备菜时还没有顾客,所以不算营业。

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设施

图3: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设施资料图,用于说明补能是电动车持续运营的基础环节,并非案发充电站。来源:中国新闻社公开视频截图,Wikimedia Commons,CC BY 3.0。

闵行法院法官在公开释法中也明确指出,网约车司机的工作具有连续性和机动性,充电、等待订单等行为并非驾驶工作的当然中断,而可能是维持运营的必要环节。如果只承认司机坐在驾驶座上的时间,就会割裂新业态劳动的真实过程。

这并不意味着司机一天中的所有活动都能被纳入保险。判断核心仍然是行为与运营之间有没有直接关系:车辆是否用于本平台营运、订单结束与补能是否连续、司机是否仍控制车辆、期间有没有转入私人活动。保险公司可以设置边界,但边界必须围绕真实运营状态,而不能只看车速表是不是零。

保单最大的漏洞,是卖的时候讲“运营”,赔的时候只认“驾驶座”

公开裁判信息显示,涉案保单特别约定要求:司机完成本平台订单后1小时内,没有在其他平台接单,也未从事其他工作或娱乐活动,并在驾驶本车过程中、在车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送医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属于保险责任,猝死赔偿限额为60万元。

但保单所附的驾驶员意外伤亡责任条款,又把责任范围写成驾驶员在“从事合法运营过程中”发生事故并导致人身伤亡。一个口径把保障压到“驾驶本车、在车上”,另一个口径覆盖“合法运营过程”,两者并不一致。

保险合同与格式条款资料图保险合同与格式条款资料图

图4:保险合同与格式条款资料图,与涉案保单原件无关。摄影:Blogtrepreneur,Wikimedia Commons,CC BY 2.0。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保险公司作为条款起草者,不能一边用“运营保障”承保收取保费,一边在事故发生后突然把运营压缩成“人必须坐在驾驶座、车辆必须移动”。条款写得含混,解释成本不该由司机家属承担。

保险公司真正该做的,是在投保时把状态逐项写清:接单、接驾、载客、空驶、候单、充电、加油、维修分别是否在保障范围;完成订单后保障延续多久;跨平台接单如何处理;猝死、疾病死亡与意外伤害适用什么条件和限额。只有等到出险后才出现的狭义解释,本质上不是风险管理,而是理赔阶段重新发明产品。

60万元解决了合同纠纷,却没有补齐司机保障

这笔60万元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支付,并不等于法院已经判定平台对司机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也不能替代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或侵权责任的判断。

一张平台统一投保的保单,司机往往只知道“平台给买了保险”,却未必拿得到完整条款,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明确列入被保险范围,等待接单和补能是否覆盖,既往疾病如何处理。保障看起来已经配置,真正出险时却要靠监控、订单和条款解释打一场官司,这正是平台型保险最危险的地方:入口很方便,权利却不透明。

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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