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葡萄酒:原产地法规
17世纪中叶,在开普建立的补给站带来了1655年种植的第一个葡萄园。随之而来,1659年2月2日,用开普种植的葡萄酿出的第一瓶葡萄酒。(如今南非)就像在欧洲,某些地区和酒庄以其独特的葡萄酒而闻名。例如,康斯坦提亚(Constantia)的葡萄酒就变得非常有名,即使在今天也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葡萄酒之一。
很长时间里,南非葡萄酒生产地区和酒庄的这种独特性并未得到法律保护。直到1972年,当相关法规被制定时,官方的“原产地葡萄酒”计划才得以建立。这个新计划不仅保护原产地葡萄酒,还保护了由特定品种或年份制成的葡萄酒。
在制定该系统时,考虑了某些基本原则。例如,由于大量的南非葡萄酒出口到欧洲,因此必须遵守欧盟法规。诸如商业诚信、真实条款、酒标规范、对当地市场真实情况的适应和免责等原则都得到了讨论和解决。
南非的“原产地葡萄酒”认证计划在1973年正式实施,符合1957年的《葡萄酒、其他发酵饮料和烈酒法》。
原产地葡萄酒制度
产区(region)、子产区(district)和分区(ward)的地图:
原产地的重要性
由于原产地的作用如此重要,传统的欧洲葡萄酒产区多年来都实施了原产地控制制度,旨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这种方法也被南非葡萄酒产业采纳,并于1973年被法律强制实施。
决定葡萄酒特性的两大因素是自然因素(土壤、气候和地形)和人为因素(葡萄品种选择、葡萄种植方法和酿酒技术)。
其中,自然因素被认为是更重要的因素,影响更大。某些地区更适合种植葡萄园,而在南非的葡萄酒生产区,由于土壤、气候和地形存在大量差异,导致各个地区甚至各个葡萄园的葡萄酒之间存在差异。
多年来,南非的葡萄酒葡萄生产已经证明,每一个原产地都赋予葡萄酒独特的特色,并且某些地区更适合生产特定风格的葡萄酒。
如果一款葡萄酒声称有原产地,那么法定规定将确保这款葡萄酒真的来自那个原产地。
当标签上出现“原产地葡萄酒”或“W. O.”缩写,并与某个生产区域的名称,如斯泰伦博斯、德班维尔或罗伯逊一起出现时,它确认该葡萄酒是100%来自该特定划定地区的葡萄酿制的。
原产地区划
生产单元可以是任何划定的区域,从单一葡萄园到一个地理单元。所有生产单元的边界,无论大小,都由专家与受影响的生产者合作确定并受法律强制执行。
1993年4月2日,“原产地葡萄酒制度”被修改,以为地理单元的定义提供依据。
目前已经划定了六个地理单元(geographical units),分别是:Western Cape、Northern Cape、Eastern Cape、Kwazulu-Natal、Limpopo和Free State。
开普沿海(Cape Coastal)这样的地理名称则属于跨单元区域,为了使生产者能够从不同的区域调配具有海洋性气候产区的葡萄酒并且在同一个原产地名称下销售而划分的。开普沿海包括开普南海岸(Cape South Coast)和沿海地区(Coastal Region)两个地区级产区(下一级别)。
更小一级划定生产单元是一个产区(region),比如Klein Karoo和Coastal Region地区,它是由不同的区或部分区组合而成。
沿海地区(Coastal Region)被划定是为了让生产者可以从不同的地区混合具有海洋气候的葡萄酒,但在市场上只使用一个原产地名称进行销售。它包括以下地区:Cape Town, Darling, Franschhoek, Lutzville Valley, Paarl, Stellenbosch, Swartland, Tulbagh和Wellington。而Bamboes Bay和Lamberts Bay分区并不属于某个产区,但属于这个大区域。Breede River Valley也是一个区域的例子,它包括Breedekloof、Robertson和Worcester及其各自的分区(Ward)。
再小一级的划定生产单元是一个子产区(district),如Paarl、Stellenbosch和Robertson。这一子产区指的是一个被划定的葡萄种植区域,它比一个分区(Ward)大且不那么同质化,但仍然有独特的气候条件。
再小的划定生产单元是由相邻地区的不同农场组成,被称为一个分区(ward),例如Voor-Paardeberg和Constantia。
“分区”这个词用于描述一个相对小的划定的葡萄种植区域,该区域具有相对同质的自然因素模式,可能包括酒庄,并通常是一个子产区的一部分,但也可能不是。例如,Voor-Paardeberg分区是Paarl子产区的一部分,但Cederberg和Bamboes Bay分区不属于特定的子产区。
接下来的划定生产单元是酒庄(estate)的生产单元,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相邻的种植区(farms,这里farm可以理解为葡萄园和种植主体,不一定隶属于酒庄,译者注)组成,只要它被视为一个单元,并在该单元上有自己的生产酒窖,即可在那里生产葡萄酒。当标签上出现“庄园酒”一词时,它确认葡萄酒是在庄园上装瓶和生产的,并且只是由在那个特定单元上种植的葡萄制成的。
单一葡萄园(Single Vineyard)生产单元是最小的生产单元,不得超过六公顷。
原产地区域的划定标准
最小的生产单元是单一葡萄园。除了它的大小不得超过6公顷外,单一葡萄园还必须遵循一些其他标准。
单一葡萄园尽管属于酒庄(estate wine)生产单元内,但产出的葡萄酒必须有其独特性。因此尽管酒庄单元可以拥有一个或者多个种植区(farm),单一葡萄园通常只有一个生产商,且所有内部的种植园都在一个管理单元内。
定义分区(Ward)时,土壤、气候和地理因素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对来自该分区的葡萄酒的特性有明显的影响。所提议的地区名称还必须是真实的地理或历史社会学地名,并且应该有迹象显示该特定地区实际上可以生产具有独特特性的葡萄酒。
子产区必须满足与分区相同的标准,但对相关区域的定义更为宽泛,使用宏观地理特征,如山脉和河流,并应该大体上反映出一个独特的气候。当然,允许的土壤类型比在分区中更为多样。
地区主要是根据所包括区域名称来定义的,例如在河流的情况下,从源头到河口。
本文内容来源于南非葡萄酒协会(WOSA),经南非葡萄酒协会授权发布,原标题:WINE OF ORIGIN SCHEME,由 醉山房 翻译(什么值得买站内请联系媒体号 朴酌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