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市场居然要求商户“二选一”,商户被迫撤走档口
水果圈最近不太平。
5月22日,安徽滁州一个投资15亿、占地400多亩的新鲜水果批发市场刚开业。
鞭炮还没放完,几百公里外的嘉兴水果市场海广兴精品水果交易中心,直接甩出一纸通知,内容炸裂。
一、“连坐式”二选一:不光是你,连你老婆孩子都不行
通知写得明明白白:
所有经营户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律不得前往滁州市场经营。违反者——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没收租金和保证金。

二选一见过,“连坐式”二选一,水果行业头一回。
商户们直接懵了:在嘉兴卖水果,等于全家签了“卖身契”?老公不能去,儿子不能去,连爸妈都不能去。
这在商业合同里闻所未闻,更像是某种古老的行会规矩。
报道一出,已经有几十家商户拆了滁州市场的门头,撤了档口。有的商户在两地都有布局,损失已经摆在台面上。
二、嘉兴市场的底气:年交易额621亿的“水果帝国”
先别急着骂,看看发通知的这位到底是什么体量。
嘉兴水果市场,年交易额621亿元,菠萝蜜全国第一,榴莲、火龙果、龙眼华东第一。进口水果和国产水果双轮驱动,长三角水果批发的绝对头部。

业内人开玩笑:嘉兴市场打个喷嚏,华东水果价格都得感冒。
而滁州新市场,一期403亩,投资15亿,164家区域商户入驻。规模不小,但在嘉兴面前确实还差着量级。

问题就出在这儿——明明可以靠实力碾压,偏偏要上这种“封杀令”。 就像NBA总冠军跟高中校队打友谊赛,直接祭出抱摔。至于吗?
滁州市场总经理谢亚勇接受采访时说:“我们规模比嘉兴小很多,只是想给商户一个更公平的环境。”
公平环境这件事,在嘉兴市场看来,本身就是一种冒犯。
三、法律怎么说?反垄断法:这不合法
把“二选一”摆到法律桌上,站得住脚吗?站不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写得清清楚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能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跟自己交易。这就是“二选一”的法律红线。
嘉兴水果市场在长三角水果批发领域有没有“市场支配地位”?年交易额600多亿的龙头,答案几乎不用猜。
哪怕嘉兴市场辩解“这只是内部管理规定”,但这份规定已经实质性地限制了商户的市场选择权,造成了跨省经营的实际障碍。
内部文件管到人家老婆孩子头上,怎么说都越界了。
更何况,国家正在力推“全国统一大市场”,今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反复强调要纠治限制企业迁移、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的行为。嘉兴这纸禁令,撞枪口上了。
四、最新进展:通知撤回,市监局约谈,公司道歉
5月24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约谈了海广兴公司。
5月25日,反转来了。海广兴公司发布公开道歉说明,正式收回那份争议通知。
说明里说得很坦诚:“该通知未经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批准,属于流程失误,且其中部分用词不够严谨、存在不当之处,给大家带来了困扰和误解。对此,我们深感抱歉,并决定正式收回该通知。”
说明还解释了一下背景:周边新兴市场通过一些招商措施,导致嘉兴这边“货源萎缩、客商流失、交易量下滑”,大量经营户要求公司管控,公司“急于采取应对措施”,结果忙中出错。
翻译一下:我们是被逼急了,但不走流程就发通知这个锅,我们背。
同日晚间,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官方通报,确认已约谈并督促整改,措辞很讲究——没有直接定性“垄断”或“违规”,而是聚焦于“表述用词不当及不够严谨”,既给了企业台阶下,也把态度亮得很清楚:跨省二选一、管到商户家属的条款,绝不纵容。

五、市场是打出来的,不是封出来的
最后说句实在的。
真正有底气的市场,不怕别人开新店。怕别人开新店的,说明底气已经开始松动了。
戏虽然收场了,但几个问题还在悬着:那些已经撤档的商户,损失怎么算?滁州市场刚开业就被打击了一轮,还能不能支棱起来?这纸通知虽然撤回,但类似的灰色手段会不会换个更隐蔽的方式卷土重来?都得看监管后续怎么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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