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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返佣竟是违法行为!千万别稀里糊涂把保单给废了!

2019-04-02 10:41:00 19点赞 10收藏 3评论


保险返佣竟是违法行为!千万别稀里糊涂把保单给废了!


大家知道很多行业都存在拿回扣的现象,保险行业也有灰色地带,比如说返佣的问题就非常普遍。

有些人在买保险的时候,往往也想得到保险代理人的返佣。不过鲤叔并不建议在买保险时要求返佣,因为返佣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表面上让你占了便宜,实际上可能会给你带来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要求保险返佣,可能会导致什么损失,希望大家不要忽视。

一、买了不合适的产品

佣金是保险代理人的合理收入,是支撑他维持生活开展工作的经济来源。但是由于竞争激烈,代理人为了获得客户,往往会默许将自己的一部份佣金返还给客户,以此达到保险公司的业绩考核要求。

一般来说,客户对保险都不熟悉,购买保险时总要依靠代理人做出详细介绍或者制定方案。人都是自利的,如果拿不到佣金,代理人可能就只会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隐瞒或曲解一些产品信息,推销指定的产品,而不是站在客户需求角度考虑,所以这就可能会导致客户因为返佣买了不合适的产品。

二、得不到优质服务

一个保险代理人如果没有足够的佣金收入,就有可能无法坚持工作下去,或者因为返佣被保险公司发现并将其开除,那么他销售出去的保单,最后就会成为孤儿保单。

孤儿保单就会移交给别人去接,因为从没拿到过客户的佣金,接手人的服务热情也会下降,后续的服务肯定会大打折扣。

总之人的行为都是受利益驱动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回报,就不会有与之相适应的付出。

三、返佣违法,可能会导致保单失效

要明确一点,返佣是违法的。

我国《保险法》第10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因为保险返佣导致保单作废的案例:

2009年9月,大陆李女士到香港准备为自己丈夫投保重疾险。在投保前,李女士向代理人提出了返佣要求。代理人也答应了李女士。李女士表面上看似减少了支出,得到了同样的保障,却不知道给自己留下了巨大隐患。

2012年11月,李女士突然接到香港保险公司的通知,说她三年前投保的保单被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宣告作废。原因是当时和她签单的代理人在2012年6月遭到举报,因为多次向投保人返佣,被吊销执照。这个代理人签的三位客户保单也被作废处理。

在保单作废后,如果李女士的丈夫想再次投保,可能就会因为年龄增长,导致费率上升。甚至有可能无法再买到重疾险。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香港法律对商业贿赂是零容忍,尽管暂时大陆还没有跟进这个政策,但相信今后肯定会越来越严。

四、给保险代理人造成风险

2018年11月5日,北京保监局对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连发了一份处罚公告。公告显示:代理人姜某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代理人姜某因为返佣给客户被监督部门罚款1万。出现这种情况,代理人肯定会迁怒于客户。虽然返佣是双方自愿的,但是给代理人造成损失,还是挺不厚道的。事后想想心里也会过意不去,影响心情。


写在最后

除了要知道保险返佣会带来以上损失,还要养成既然享受了服务就该付费的良好意识,在商业社会,一份钱一份货,专业的服务从来都不是廉价或免费的,天底下也没有白占的便宜。

佣金是保险代理人生活的保证,伤害保险代理人的利益,最后总会对客户不利。尤其是有些长期的寿险保单,代理人往往要提供周年检查保单和理赔咨询服务,这些都是付出,理应得到报酬。

综上所言,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购买保险时不要向代理人提出返佣要求,对于以返佣作为条件来招揽客户的代理人也不能选择,因为提出返佣条件的代理人多是因为业绩不好又急于求成,并不会真正站在客户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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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精彩
  • 最新
  • 过几年说不定车险都没返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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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有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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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得好,人都是自私的,恐怕大多数的代理人,推荐的不一定最适合我,但一定最适合他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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