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篇二: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到底有何区别?这篇文章会告诉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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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看到我这几天在推保险方面的文章,于是就问我:"阳哥,你现在在卖保险吗?在哪家保险公司啊?"
于是我回答说,的确是在卖保险,但是我却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然后对面打个几个问号过来,我能感受到对面那会肯定是一脸懵逼,既然在卖保险,为何还属于任何保险公司?
这里面其实就是保险代理人(个人)和保险经纪人(个人)的区别。今天我就给大家聊聊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一、代表的主体不同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二者代表的主体是不同的,保险代理人代表的是保险人(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人代表的是投保人,是站在投保人的利益角度提供中介服务。
另外,保险代理人可以为单位或者个人,而保险经纪人只能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很多人看到这估计已经是一脸懵逼了,为什么说保险经纪人不能是个人,但是却看到很多人自称是保险经纪人呢?
其实,严格来说,隶属保险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应该叫做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而不能说是保险经纪人。只不过现在行业凡是注册保险经纪人的个人,大家都称呼自己是保险经纪人。
当然,阳哥我也是一名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所以我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这句话没有任何毛病的。从下面的这张图片里面也能看出我的业务范围是全国,没有地域限制的。
二、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同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如果保险代理人(个人)有误导销售的情况,这个锅是需要保险公司来背的。最简单的吧,比如投保人A投保了某款重疾险,由于销售人员误导,A保留了证据。即使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依然需要退全款。
而《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句话的意思简单来说,如果是保险经纪人犯的错误,造成投保人、被保人损失了,这个锅需要保险经纪公司来背,不会算到保险公司头上。
所以,保险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一般在讲解产品的时候会比较全面,会更加考虑客户的真实意愿,站在投保人的角度推荐产品。专业度相对来说也会更高一些。
三、业务范围不同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保险代理人(个人)只能卖一家公司的产品,比如平安的代理人,只能卖平安的产品;人寿的保险代理人只能卖人寿的产品。
但是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就没有这个规定了,比如阳哥我,既可以卖平安的产品;也可以卖人寿的产品;还可以卖太平洋的产品。
四、盈利模式不同
保险代理人只能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费用,而保险经纪人除了收取保险公司的佣金以外,还可以收取投保人的咨询费。所以,从收入上来看,保险经纪人的范围更宽一些。
所以,读了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应该有所了解了吧?
如果你有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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