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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会买错保险?是不是中了这6个看似不起眼的误区!

2019-04-09 20:07:00 2点赞 23收藏 0评论

为什么保险容易买错?

因为保险条款读起来非常的晦涩难懂,很少有人乐意花时间研究。

别说普通人了,连我的内心中对于一个字一个字的细读条款都是很抵抗的,但又不得不做。

条款之所以写成这个鬼样子,是为了规避不必要的纠纷(但感觉反而更多了,好尴尬…)。

毕竟条款上的每一个词,都是合同约定,都有法律效应,与很多大众的常识性理解是不一样的。

所以今天,北斗哥就带大家扒一扒保险里那些与常识性理解不太一样的内容,也会对大家了解保险有帮助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有的朋友会把这三个“人”混淆为同一个人,认为自己买了保险后,叫什么都一样。

这里再重新理清一下:

投保人:仅指“交钱的人”,也就是说不论你给谁买的保险,你都是这个保险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的“谁”,谁就是被保险人,也就是这个保险的“标的”。

保险人:就是指的“保险公司”,并不是自然人。

如果是自己给自己投保,那即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如果是给他人投保,这两个人可就不一样了。

所以,如果想要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为不同的两个人时才可以附加。


保费、本金和分红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遇到过向你销售“理财险”的,往往都会提到“本金”和“分红”的概念。

很多人也都觉得,我交的保费就是我投的本金,以后也要还给我,还要按照本金的多少给我分红。

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你交的“保费”并不是本金,而且“分红”也不是以“保费”为基数的。

保险公司收的保费,为方便大众理解,可以简单的拆成“保障成本+运营成本+投资的钱”,运营成本包括佣金、公司运维成本等。

也就说,即使你买的是理财类保险,交的每一笔保费也不是100%用作投资的,都是要减去成本的,这就已经不再是实实在在的“本金”了。

而每年保险公司能分多少红利,也是依据该保险可分配盈余计算出来的。

可分配盈余与死差、费差和利差等结果有关,不仅仅是投资收益那么简单的事儿(关于这三个差建议百度)。

所以,本金≠保费,分红≠保费×分红率,分红率≠投资收益率。这个大家要搞清楚,否则被坑是一定的。


意外和疾病

我还记得以前有个斗友问我:

“如果我意外得病了,意外险管不管赔啊?”

“…………”

这就属于典型的理解误区。把“疾病”也当做是意外。

因为很多人认为得病都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所以会觉得意外险是可以管疾病的。

实际上,保险中的“意外”,专指的是“非疾病所致的、非主观意愿的、外来的、突发的事故。

所以首先就把疾病本身排除在外。并且大家还要清楚的知道,如果因为疾病导致的比如摔倒、磕碰等事故,意外险也是不管赔的。

比如一个老人突然犯高血压头晕,倒在地上摔成了骨折,即使买了意外险,也还是不能给赔的。

最近,支付宝上的“相互宝”就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拒赔事件,原因就在于申请人过往疾病所服药物,与这次意外事故存在关联,且未如实告知,所以拒赔。有兴趣的可以去支付宝里看看。

另外,对于“中暑、高原反应和个体食物中毒”这三种情况,大家认为意外该不该赔呢?

答案是不赔。

中暑和高原反应,都属于疾病,而高原反应也属于被保险人“应知道的事情”,所以意外险肯定是不赔的。

而个体食物中毒,比如反应是肠胃炎、拉肚子、呕吐等,可能与个人体质有关,很难说清(如果是致死,就不仅是保险这点事儿了)。

如果是多人同时的食物中毒,这就属于“意外”,是可以申请理赔的,并且首先就要找饭店老板索赔。

所以,疾病是疾病,意外是意外,互不包含,切勿混淆。


重疾和严重疾病

人们的常识中,对“重疾”是没有特别准确的概念的,都是凭感觉,比如“癌症”叫重疾,“花很多钱”的也觉得是重疾。

但实际上,在保险条款中,对于每一类“重疾”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定义的,不是凭感觉或花钱多少去认定的。

并且,重疾也并非“确诊”就能直接赔付。

我以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定义的25大类重疾险为例,理赔条件可以分为3种情况:

为何会买错保险?是不是中了这6个看似不起眼的误区!

可以看出,重疾的赔付有三种不同的条件:

•确诊即可赔付:比如癌症、重度烧伤等,确定符合医学诊断,就赔。

•手术后可赔付:比如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发生后,就赔。

•达到疾病状态可赔付:比如脑中风、急性心梗等,确定达到某种状态,就赔。

因此,保险中的“重疾”都是有明确定义的,与我们感受的严重程度无关。

只买重疾保险,仅能赔付定义内的疾病;如果想不限制疾病,同时还需要购买医疗险,尤其是高额的百万医疗险。


关于“医疗”的认知

我们嘴上常说的去医院“看病”了,其实不论是磕碰包扎伤口还是感冒发烧打个吊针,没有人会去区分那么清楚的。

但在保险中,“医疗”却是要区分“意外”就医还是“疾病”就医的,不同的情况,对应的产品责任不同,买错了,是报不了的。

我发现这个问题,绝大多部分人都是非常模糊不清的,即使是买了保险的,居然也傻傻的分不清,还以为只要是写了医疗两个字的就都能管呢。

意外医疗:首先必须是“意外”导致的就医,前面我讲了什么是意外。其次,意外医疗一般都会包括因意外看“门诊”和“住院”两项的花费。

疾病医疗:首先也必须是“生病”导致的就医。其次,疾病医疗的责任,要注意看约定的是“门诊”还是“住院”责任,通常都是疾病住院医疗责任。

所以,我们常识中的“医疗”与保险中的“医疗”并不一样,保险条款会约定的非常细,有的甚至细到“某类病”的医疗,比如“手足口病医疗”、“癌症医疗”等。

更多医疗险的知识,大家可以读一读这篇文章《医疗险这样搭配,可能住院一分钱都不用花》


对于“医院”的区分

在我们常识中,会觉得大部分医院都是公立医院,并且觉得标着“三甲”的也一定是公立医院,但这却是一个大大的误区!

而且已经有很多人因为不清楚医院的分类,去错了医院而拒赔的案例发生了。

保险条款中,只要是涉及到疾病的,都会对“医院”的范围进行约定。

一般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范围有四种情况:

为何会买错保险?是不是中了这6个看似不起眼的误区!

第一种是“公立和私立”全包括的,范围最大,可以说包括所有类型的医院。

第二种是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即可,不要求公、私立,也不要求医保定点,范围也比较广。

第三种是要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不要求公、私立,但必须是医保定点医院。目前二级及以上的定点医院有1万家左右。

第四种是要求“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这个范围最小。目前大多数保险条款中都写的是这个范围。

至于医院的“公立、私立、等级、定点”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兴趣的可以深入读一读《标着“三甲、医保定点”却不是公立医院?注意!进错医院,保险真不赔!》这篇文章。


啰嗦几句

我一方面觉得保险的条款写的确实不够“接地气”,但一方面也很理解写成这个鬼样子的原因。

也期待保险公司能够在“通俗”和“严谨”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

只有更容易看懂,才会让大众更愿意去读条款,也才会避免更多误区和纠纷的发生。

消除销售误导隐患,光管理好营销员是不够的,还要从很多细节和贴近消费者的角度去行动,才能实现正向循环。

也希望大家都能正确认识保险,买好保险,用不到保险!


小编注:为了丰富原创内容,值得买社区与优质媒体号进行合作,引入更多优质原创内容,同时也为这些优秀的自媒体号提供展示平台。此篇文章来自于微信公众号——“北斗一下”,微信搜索“beidouyi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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