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信》读书笔记—离开,才是真正的爱?
为了贯彻落实轻生活,我在一年前入手了一个kindle voyage减少了纸书的购买。也是为家里节省了一大块的空间。如今早已养成了kindle看书的习惯。本次读书笔记也是用kindle+小米平板4+BOW蓝牙键盘来进行撰写的。感谢张大妈提供的平台,正文即将开始。
书籍介绍
《分手信》是一部关于爱情小说,由美国作家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编写。老左看的是北京时代华文书局出版李仪芳翻译的。
这本纸书京东售价英文原版72.7元,中文译版售价38元。
老左是从亚马逊上购买的电子书,且是中文译版的,只需3.99元。
老左在读小说时,尤其是国外的小说时,比较喜欢把书中的人物都列出来,这样就不会被复杂的名字搞的混乱了。上图就是人物的民称以及简述。
PS.在正式开始读书之前先科普一个知识:
时至今日,这种精神上太过孤僻的状态(autistic psychopathy)被称为艾斯伯格症候群。艾斯伯格症候群在行为上的主要特征有:
1,有社交和沟通上的障碍。2,会有反复的、妄想的行为。3,极度热衷于特定的事物或兴趣。4,有很好的文法以及字汇能力,有时甚至优于一般人。5,有正常的认知发展。6,智力表现和正常人一样,或高于正常人的平均智力。
读书笔记
整本书以约翰与莎文娜的感情线分为三个部分,如果要给这三个部分加上标题的话,我认为是初遇、相望、真爱。除了主线外,约翰与父亲的亲情线也是伴随着整篇文章。也就是说读这本书,感受到的不只是爱情,还有亲情。
“什么叫做真正地爱一个人?”
这是故事开始的第一句话,当我读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就浮现了一个人影,我想这个人就是我真正地爱着的那个人吧。说实话,老左还相信爱情,可脑海里的那个人也只是曾经的记忆了,那是爱情的过去式吧,我相信爱情会在明天的某个时间某个街角准时来到,我笑着,她也笑着,相拥在一起的。
初遇
爸害羞内向,喜欢收集钱币,没有别的爱好。因为收集钱币,家里穷,无法融入谈论时尚的圈子,于是和什么都不在乎的坏孩子混在一起。俩人也越来越疏远。高中毕业后,打过很多零工。二十岁(1997)时加入陆军。在第三次休假时,在海边冲浪,没有去酒吧,而是在海边小店买了啤酒,已是黄昏,我遇到了她。
“没过多久,海的颜色就会从灰蓝变成橘红,然后是金黄。那时候我脑袋里没特别的念头,随意想到什么就是什么。相信我,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让我心动的女孩。”
女孩的钱包被同行的男人不小心碰掉入海中。约翰想也没想就跳进海里。
“眼神相遇的时候,我就觉得被电到了,那种感觉,正如钥匙“咔嗒”一声开了锁一样。我一点也不浪漫,虽然听过很多一见钟情的故事,却从来不信。不过,那一刻我真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了,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不过感觉真实得像是触摸得到。我完全没办法把眼睛移开。”
这个眼神相遇的画面,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那时我还是个高中生,我骑着自行车,而她坐着学校的班车因为路口的红绿灯让我们相遇,当我转过头,恰好看到她在窗边,而她也刚刚好注视着我。真的像是可以触摸到一样,也无法移开眼睛。因为这,我一直相信一见钟情。
读小说时,总会有些影响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展现,每个人或许都不同,但都是在故事的基础上贴合自身经历的。
“你爸爸不必开口说他有多骄傲,我想他一定是用其他方式表达的那种父亲。”
父爱总是默默地,不出声的。他不是不爱你,而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出来。
读有关爱情的小说,会让我感觉到孤独。就像是去年今日的晚上,周遭的嘈杂似乎不带有一丝温度,孤独包围着我。面向着大海,月亮印在海中,稍远的地方一段民谣在轻轻唱着,我喝着酒,感受着风。
“窗外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留下一道银白。我相信这是一个预兆,不过具体关于什么,我就不确定了。我只是第一百次重温莎文娜在我脸上留下的吻,想着我怎么会爱上一个前一天才认识的女孩。”
懵懂的爱情总是带着纯真,让爱的那个人傻傻的。一个简单的吻就能让人深陷。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每当回味,甜的就像是蜜一样。
“我知道,就算再活一百年并走遍世界上的所有国家,都比不上这一刻:亲吻我的梦中情人,明白这份爱会持续到永远。”
两个人互道我爱你,这份感情的甜蜜就已经让人倾心侧目。这个世界上最甜蜜的事情就是我爱你的同时,你恰好也爱我。
相望
“可终究会这样。我知道我们可以写信、可以打电话,等你休假回来可以见面,可是不会跟现在一样了。我再也看不到你不知所措的表情,我们也不能躺在沙滩上看星星,不能面对面坐着分享心情和秘密。我再也没有机会让你抱着我了,就像现在这样。”
就像文中说的这样,异地恋真的是爱情的一大障碍。文字与语音的沟通并不能表露真实的情感,可能会无意间含有夸张的成分,理解起来也有可能产生歧义。往往矛盾与疏远就是这样产生的。看不到彼此的表情,无法触碰到彼此,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这份感情就会流失。
当然也不乏那些克服异地恋的恋人们,但相隔异地,确实是终成眷属的一大障碍。
“我每天都想着你,心里有一部分很害怕,怕你有一天可能不再这样想,怕你会忘记我们拥有的一切,所以我想请你这样做:不管身在何方,不论生活有什么变化,每个月月圆的第一个晚上,请你抬头仰望空中的满月,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一样。我希望你也能想到我,还有我们共度的那个星期。因为不管我人在哪里,不论我的日子如何改变,我都会这么做。如果我们无法厮守,至少这个习惯可以持续到永远。
我爱你,约翰·泰里。我会记住你曾经给我的承诺。等你回来,我要嫁给你。
如果你无法遵守诺言,我会心碎的。”
这是初遇的一周后,约翰上飞机前莎尔娜交给约翰的第一封信中的节选。我想异地恋,尤其是在信息时代还没有这么发达的时候,一个富有仪式感的行为也能够维系感情。我想这也应该是一个借鉴。所有的异地恋们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仪式,互相想念,互相爱慕。
“我知道写信不像电子邮件这么快,不过我就是喜欢这一点。我喜欢在信箱里发现来信的惊喜,也喜欢等着拆信的那种焦急期待。我还喜欢把信带在身上可以找时间从容读信。喜欢坐在树下,一边感受吹在脸上的微风,一边读着信上你写来的字句。我喜欢想象你写信的样子,想着你身上穿的衣服、周围的环境,和你握笔的样子。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老套,甚至不切实际,不过我总是想象你身在帐篷里,坐在一张临时拼凑起来的书桌前写信,桌上点着一盏油灯,外头刮着风。跟在一台下载音乐、找数据的机器上读你的消息相比,读真正的信札浪漫多了。”
正如这么一句话,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等待书信的过程总是有那么一丝期待,拆信的过程总是有那么一丝欣喜,读信的过程总是有那么一丝牵挂。古时的爱情没那么复杂,没那么纷扰,慢,却饱含情感。不像是电子邮件,瞬间到达,却冰冷不像是有温度。
初识一年后的假期,与想象中的并不一样。初识也只是几周的时间,彼此爱上的太快,互相之间了解的还不深,彼此对爱情的理解还有些不一样。这次假期,两个人住到了一起,莎文娜觉得爱他就应该把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而约翰认为爱两人就应该腻在一起。这种对爱情的分歧也会让两人产生矛盾,争吵不可避免,或许大家还是自私了些。能否挽救也就要看两人互相爱的程度了,也是要看两人能否静下心来思考这件事,互换立场,换位思考。
这也给所有的异地恋们提了个醒。爱情不只是纸上谈兵,也不是电话里的“muma”。通过遥远的沟通,并不能增进彼此的了解。爱情上,通过彼此了解,包容对方与自己不同的一面,这样才能相知相守。
“如果把这理解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或者我们都更成熟了,也许会更感到安慰,但等坐上飞机后,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改变已经无法挽回。眼泪比以前少,时因为她的感情不会像以前那样深了。”
约翰因为911的缘故志愿增加两年兵役,本身就要退役和莎文娜在一起的期限就这样增加了两年。这让两人的感情有了些隔阂。细想一下,约翰和莎文娜两年中本身就只在一起了一个月啊。约翰的父亲病了,这让原本就少的两人独处时间就去这样更少了。而这一次休假后,约翰也意识到了莎文娜的感情不像以前那样深了。
两人在电话中的交流有些忽冷忽热,有时都无法琢磨对面正在谈话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表情,什么样的态度。这一切,让这份感情,有些晃动。
真爱
“或许分隔两地实在太难过,或许我们的世界都改变得太多,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每次吵架我都痛恨自己,虽然我们仍爱着彼此,但是,把我们紧紧维系在一起的那种感情,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是约翰在伊拉克战场上第一次战斗后的当晚,收到的一封来自莎文娜的信。没错,就如你想的那样。莎文娜在文中写了爱约翰,但她也爱上了别人,觉得对约翰的爱已经不复存在了。我读到这的时候去有一种想要掀桌的冲动,我还在战场上战斗的时候你就给我说这个!(此时插入一首轻音乐:She left me when i was on the battlefield)
“爸,我是认真的。很抱歉让你历经这么多难堪的事,也很抱歉我从没待在家陪你。你是我所认识的最棒的人,也只有你,从不生我的气、不会批评我。我从你身上学到的,比这世界上任何当儿子的都要多。很抱歉我现在不能待在这里陪你,我也恨自己不得不离开。不过我必须承认,我也很害怕,爸,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这是爸生前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自从约翰收到那封信后,他把精力都投入到军队生活中来忘却感情。他已经二十八岁了。从伊拉克回到德国驻扎后,父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他请了长假回家照看父亲。这个话不多的父亲犹如老了三十岁一样,皮肤灰暗,身材瘦小,已经不久于人世了。
说实话这一个章节,我已经泪目了。这让我想起了我爷爷,他躺在床上不能动,人也认不全的时候,我也在旁边照顾他。也是明白他快到日子了。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直到现在我还会时不时的想起他。走在大街上,他笑呵呵的冲着我挥手。
我想大多数人都能够猜到莎文娜爱上的是谁?没错,就是一直陪在莎文娜身边的提姆。这其实蛮让人来气的。明知道她已经心有所属了,还在想着往恋人方向发展。约翰在父亲葬礼后,见到了莎文娜,也得知了莎文娜嫁给了提姆,已经快要两年了。本身也挺生气的,可接下来的情形却让人无法生气。提姆的父母因为车祸双亡,提姆要照看自己有精神障碍的弟弟,而提姆却又得了癌症。生活的重担全都落在了莎文娜的肩上。心疼,我想约翰的心里只有心疼。在这次假期的最后,约翰把父亲留给自己的金币全部卖了,匿名捐给了提姆,希望能够治好他。我想这就是对莎文娜的爱,不忍莎文娜受苦吧,也是对她嫁给提姆的祝愿吧。
什么是真爱?或许这就是了吧。
“不管必须面临多么痛苦的抉择,爱一个人,就是能够明白,让她快乐比让自己高兴更重要。”
总结
“分手信在探讨爱情,以及阻挠爱情的各种障碍——举例来说,有战争、信仰、年龄和长期异地的距离等。其不仅讲述了男女之爱,还讲到家庭之爱,道出了我们肩负着的,与他人相互关怀或矛盾的责任。”
没错,《分手信》这本书主要是探讨爱情,异地恋,也讲了父爱这种亲情。在文章看到一半的时候,会有一种吃了蜜一般甜的感觉。因为这样的爱情是令人羡慕的。可是这样的爱情由于异地各种各样的障碍,女主爱上了别人并嫁给了别人。这其实是难以让人接受的。老左喜欢圆满的大结局,可是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那么圆满。男主把父亲留下的遗产大部分都匿名捐了出去,默默无闻退出了这段感情。
虽说作者这样写是为了突出真爱那种默默付出,自我牺牲的精神。
但我觉得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少了。但能说不是真爱吗?
这本书被改编为同名电影《分手信》,在豆瓣评分7.0分。
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最后,沿用书皮上的一句话。“离开,才是真正的爱。”
不过我想在最后加一个问号。正如标题那样,离开,才是真正的爱?
这个世界那么大,正因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才造就了生活的缤纷多彩。我觉得爱情是感性掺杂理性的,没有那么完美的爱情。
那么,你觉得呢?
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要不旅行,要不阅读。我在路上,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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