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曹操闯进了金宫里,举起了刀,他想要干什么?
外国人写中国故事,早已有之。
我们所熟知的《阿拉丁》,其实就是阿拉伯人写的一个中国故事,阿拉丁是一个中国人。
在《一千零一夜》中,故事开篇第一章《淘气的阿拉丁》的第一句话“相传在古时候,在中国的都城中……”就点明故事的背景——古代中国。
这是阿拉伯人想象中的中国。因为作者没有去过遥远的中国,所以他想象中的中国同样拥有了神奇的阿拉伯风情。
因为过于离谱,后人没有谁真的把阿拉丁当成是一名中国人,尽管这违背了作者最初的创作本意。
在阿拉伯世界如此,在欧洲盛行的中国故事《图兰朵》,其实也完全没有多少中国味,而是一个披着中国皮毛的欧洲宫廷故事。
直到近晚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以狄仁杰为原型,写作了系列侦探小说《大唐狄公案》,成功造成了“中国的福尔摩斯”,并被译成多种外文出版,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更进一步的是美国人赛珍珠,因为出生后四个月大就被带到了中国,并在中国度过了完整的成长周期,前前后后生活了40多年才离开中国,她因为对于中国实在太熟悉,写作了大量中国题材的小说,以《大地》《异邦客》和《东风·西风》,最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也是“对中国农民生活进行了丰富与真实的史诗般描述”。
不懂中国,而强行写中国,势必会戴着有色眼镜,即便是在文艺青年眼中被称为佳作的毛姆小说《面纱》,在其原著中,对于作为故事背景的中国,也有着眼中的歧视性描写,处处充满了肮脏与愚昧,带有明显的偏见。
高罗佩之所以写得好,也是因为他作为外交官,在中国生活了好多年。另外身为外国人而写中国故事相当不错的作家,是日本的陈舜臣,那是因为他原本就是一名华裔,对中国文化过于熟稔。
对一个文化不足够了解,又要强行去写,自然会露怯。
搁在案头的《金宫案》,因为作者叫曹操,引起了我的注意。
此曹操,非彼曹操,自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曹操,而一名原名叫做Jonathan Kos-Read的一名美国演员的中文名字。不过,尽管这个曹操是毕业于纽约大学电影学院的正宗科班出身的美国演员,但他在好莱坞却丝毫没有名气,甚至压根就没有什么作品,因为他主要混的是中国影视圈,出演过《狙击手》《寻龙诀》《叶问3》《白银帝国》,全部是小配角,电视剧倒是出演了一大堆,算是混了一个脸熟。
图片谁也没曾想,做演员没有做成一线的曹操,突然写起了小说,而且上来就是一本历史小说,也即《金宫案》。
顾名思义,“金宫案”也即发生在金宫里的案子。既然是案子,那就得探案,所以《金宫案》是一部探案故事。而探案,必有悬疑,进而《金宫案》是一部悬疑探案小说。
《金宫案》好看吗?
好看。也不好看。介于中间,只能说还行。
要问到底推荐不推荐,答案是值得推荐,但是不要寄期望过高。
要推荐也是题材之外,因为作者是老外,居然写金宫小说,而且居然写的还行,这个由头就足够吸引人了,值得好奇者去看看。
不过抛开这个噱头,真要去看小说,其实也就一般,写的没有那么好。
当然,这曹操其实也不是写给中国人看的,它的原名叫《宦官》,是用英文写作,写给老外看的。
故事通过一个老太监探案的经过,将金宫里的权斗过程一点点揭秘出来,对于喜欢中国文化,喜欢猎奇中国的老外来说,还是蛮有吸引力的。
但是对于熟识中国传统文化的读者来说,曹操写的又太浅了。眼看他煞有介事,满意为会沟满壕平的信息量,结果却没有。
说白了,曹操写《金宫案》过于炫技了,处处在张扬“看看我有多厉害,看我多了解金朝,赶紧都来看呢”。结果,真看了,又发现他了解的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只是在写作的技法上故意拖拖沓沓,卖弄文笔罢了。
对于整个《金宫案》的案子,实际上凶手是谁并不重要,曹操真正关系的宫斗,是权谋,是生存哲学。
图片男主老太监纳谋鲁取探案的过程,其实是他战战兢兢在宫中求生存的过程,缉拿真凶并不重要,如何在宫廷里生存下去并生存的很好,才是他真正关心的问题,也是整部小说着力描写的地方。
说白了,作为一部悬疑探案小说,它根子上又不是那么悬疑,有些挂羊头卖狗肉,有惊喜蛋惊喜程度远远不够。
说到底,曹操在中国待了这么些年,其实依旧没有太深入地了解中国。
不过,考虑到这是他的处女作,而且原定读者也不是中国人,那么就还是谅解他吧。毕竟作为老外,这么些已经很不容易,还是多些宽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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