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塌了!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

2024-05-31 23:33:15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天要塌了!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

从昨天(2024年5月30日)开始,一则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作为特斯拉model Y用户,“单踏板”模式的长期使用者,该消息对笔者来说几乎是崩塌性的!

天要塌了!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

消息来源于工信部网站《公开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其中在《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中第5.2.18条f项载明:“对于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下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能使车辆减速至停车。” 就是说,如果该标准实施,以后车辆不踩刹车踏板,仅靠控制加速踏板减速直至停车的功能将不复存在!

天要塌了!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

单踏板模式,可谓是一个网络热词,众说纷纭,其实,所谓单踏板模式,是一个网络坊间用语,包括特斯拉在内的车企并没有一个统一或标准的单踏板模式的功能,单踏板模式也不是特斯拉所独有,包括宝马奔驰沃尔沃、极克、小米、极星等多家厂商支持使用。为避免混淆和被动机不纯的人利用,本人对特斯拉车型的所谓单踏板模式作一个说明:单踏板模式实际上由标准动能回收+停止模式+autohold三个功能的综合组合而来。这三个功能可以单独或同时开启,其中,标准动能回收功能在驾驶人松开加速踏板时进行较强的动能回收控制车辆较快减速;停止模式功能在驾驶人完全放开加速踏板、车速降至零后电机不施加任何转矩,保持车辆静止;autohold功能在车辆完全停止后自动施加适当的制动力,保持车辆不会前后溜车。这三个功能同时开启后,在绝大部份驾驶场景,驾驶人可以只通过操作加速踏板的开度,流畅控制车辆的起步、加速、减速、停车,故得名“单踏板”模式,笔者认为倒也相当贴切。

此次征求意见的强制标准,只是提出了禁用“松开加速踏板后车辆完全停止”功能,对动能回收没有改动,对车辆仅通过加速踏板进行加速、减速并没有改变,原则上来说,对特斯拉利用标准动能回收进行丝滑驾控影响不大;但对停车影响较大,如得到实施,以后每次停车都要踩一次刹车,增加了操作,同时势必造成动能回收减速和踩刹车摩擦减速两种刹车作用的协作和配合难度,实质上更难平滑控制车辆停车。

单踏板模式,极大减少了市内走走停停,停车等灯等驾驶场景的操作,驾驶人不必频繁在加速踏板和刹车踏板之间倒脚,特别是在特斯拉调校得丝般顺滑的加速踏板、极其敏锐的autohold逻辑加持下,实属一上手便回不去的真香功能。如果新标实施,单踏板模式消失,对于笔者来说无异于天塌了!标准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笔者已邮件反馈,建议取消5.2.18条f项,希望广大车友积极反馈,争取自已的驾驶权利和乐趣!

天要塌了!新版国家标准拟禁止电动汽车“单踏板”模式!

附:工信部征求意见网址:

公开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miit.gov.cn)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最后,附上笔者的反馈邮件,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专家/领导:

建议内容:删除《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的5.2.18f项“对于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下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能使车辆减速至停车。”内容。

你好,我在贵司网站上看到贵司正在公开征集包括《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在内的5个国家强制标准的意见,注意到在《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的5.2.18条f项载明:“对于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下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能使车辆减速至停车。” 本人驾龄较长,原长期驾驶燃油汽车,在2023年增购一辆某品牌电动汽车后,长期使用该品牌电动汽车类以功能(该功能是否开启可由驾驶人自行选择),在完全放开加速踏板后,汽车可以逐渐减速直至完全停止,该功能可以在不操作刹车踏板的情况下平稳减速停车,特别是在市区拥堵走走停停、红绿灯前停车等驾驶场合时极大减少驾驶员的操作强度,增强汽车减速停车的平顺性,极大提升驾驶体验,驾驶体验优于传统燃油汽车,同时,放松加速踏板后的动能回收减速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提前降低车辆速度,减少紧急制度距离,提升驾驶安全性。本人认为,电动汽车进入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除了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之外,包括动能回收制动、免踩刹车踏板停车在内的各种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体现了现代汽车技术不断迭代和进步,能够最终造福于最广大消费者,也可促进自主汽车制造业的技术研发进步和核心竟争力的提升,故对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可持开放的态度。因此,本人建议,删除《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的5.2.18条f项内容。给予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的机会。

最后,感谢贵司在编制标准,规范市场,保障消费者利益上做出的努力!并为贵司积极“开门纳谏”,充分倾听百姓心声的举措深表赞赏!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手机号码:XXXXXXXXXXXXXXX,如需任何帮助,可随时联系。

作者声明本文无利益相关,欢迎值友理性交流,和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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