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篇之一
自从上篇晒单通过之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总想着再写点什么,然而我既没有装修房子,也没有磅礴的好(gou)奇(mai)心(li)去采购一些新奇事物,更没有技术宅们的高超手艺,只是偶尔跟着张大妈的推荐做点拾人牙慧的采购,众多原创晒单珠玉在前,就不献丑了。思来想去,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读过的这些书。
请原谅我凌乱的书柜,这种大小的三个书柜都堆满了,两个一米八的双人床下面也塞满了装书的纸箱……
为神马会缺一本捏?当然是拿出来读了,专治强迫症。
我承认这套没读过,因为是用来装饰的。
没文化,真可怕。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深刻领会了这个重要指示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在2岁半被送到幼儿园读小小班(没错,比小班还小)的时候,午睡起床后总是饱受穿反鞋子的痛苦。小孩子嘛,那个岁数基本上都分不清左右,老师一个人带几十个孩子,哪能都照顾得过来。麻麻多次教导我分清左右未果,终于痛下决心,在我的右鞋垫上写了个“右”,自此再也没有穿错过啦
。大家可能不相信我这么小就能识字,事实上这也是我麻麻老谋深算的结果。我小的时候可没有什么ipad能播放有声读物讲故事,连故事磁带都很少,麻麻饱受睡前讲故事之苦,照着念无可念、自己编无可编之后,英明神武的麻麻开始教我识字,进而甩给我一些拼音读物,从此逃离讲故事苦海,而我也踏上了读(bu)书(gui)路。有的人喜欢看电影,有的人喜欢追剧,而我只爱读书,因为阅读的速度远胜于电影电视剧,特别是有些节奏慢的电视剧,半天憋出一句台词,能把我急死,渐渐也就不怎么看电影电视剧了。
回望四顾,我的读书生涯主要分两个阶段,从幼儿园到高中时期,读的都是名著,大学之后开始堕落,疯狂读网文,后来为了挽救自己所剩无几的品味,强行读了一些专著。书非借不能读也,这些读过的书基本上都是蹭来的,很少自己买,读名著时各种搜刮图书馆,看网文时蹭闺蜜的某点账号。接下来就按名著和网文两篇进行(pian)介(jin)绍(bi),专著也将放到名著中进行介绍,排名越是靠前的书籍越是我的心头好,内容简短的多半是记不清了。另外,侦探小说将不介绍剧情,以防剧透,顺便大力谴责在学校图书馆的侦探小说第一页内容简介上用超大号字体标注出凶手的家伙
。
特别声明:这里所写的只是我个人观点,无论褒贬都受个人喜恶影响,如果诸位不喜,请轻拍。
之所以会喜欢上看名著,完全是因为外婆退休前在一个馆藏5万册的小图书馆里工作,懵懂的我从小就在书架间捉迷藏,认识拼音后开始接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然而我至今也分不清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竟然都不是安徒生写的,幼年印象中貌似所有外国童话都来自安徒生,但长大后回头读安徒生的故事,大部分都包含着一把辛酸泪,不是过程虐心就是结局虐心,与此同时,通常过程与结局都happy居多的格林童话其实也大有深意,比如灰姑娘并不是贫苦出身,只不过是贵族家不得宠的女儿,否则也配不上王子。再比如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和它的努力根本没关系,人家天生是鹅二代,换了别的鸭子试试,再怎么努力还能跨物种?现在想想,小时候看的那些书往往都只看到了一个侧面,长大后再来看竟然都面目全非,真不该在小学时代就读那么多名著,完全是囫囵吞枣。
自以为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能把自己弄得秀外慧中一点,没想到还是腹有诗书气不华,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
本来想一口气写完名著和网文两个部分,没想到才写二十个作者的作品字数就破万了,没写完是小事,大家懒得看这么长的文章倒是真的,更麻烦的是不利于骗金币
,因此我决定拆成系列文章,首篇先放出十位作者,以飨(pian)读(jin)者(bi)。
1.大仲马:我最爱的作者,没有之一。
《三个火枪手》: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尤其是帮王后取回项链的剧情无数次被搬上荧幕,这里就不再赘述。我更想说明的是书的后半段,关于反面角色米莱狄夫人的故事,虽然她阴险、狡诈、狠毒、残暴……此处略去负面形容词200字,但她的智慧之光闪瞎了我的硬化氪金狗眼。当她谋害最后一任丈夫并企图谋害小叔子的事被揭发后,她那个不擅阴谋手段的小叔子(好像是叫温特勋爵)突然智商爆表,将她一举擒获并单独囚禁,还排了一个死硬顽固的心腹看守,只等着白金汉公爵签字批准处死就立即执行死刑。当我初次看到这里时觉得米莱狄身陷如此绝境,应该是要领盒饭了,没想到她居然在短短一周里蛊惑那个刻板的心腹成功,不仅逃之夭夭,还坑着人家帮她刺杀白金汉公爵和当炮灰殿后,一度让我以为主角光环打错了角度。米莱狄逃离的这几章让我深深折服于大仲马的情节构思之中,对于这个反面角色也肃然起敬了,无他,唯手段尔。这本书直到五年前都一直让我爱不释手,几乎每年都要拿出来读一次,然而随着年纪渐长,英雄情结渐消,火枪手们也从醒握手中剑、醉卧美人膝的光辉形象转变为一伙不事生产、沉迷酒色、靠情妇或运气赚钱的小混混,他们视别人的生命如空气,视自己的生命更是如草芥,只相信荣耀高于一切,为一点点小事(比如街上不小心撞了一下)就提出决斗(不计生死),也许作者描写的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一个浮夸的风气,小时候我觉得这样很man,现在只觉得很SB
。
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最爱的谋略,没有之一。据说《琅琊榜》被称为中国的《基督山伯爵》,还特地破例去看了这部电视剧,其中宁国侯谢玉被清算到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的那段简直就是《基督山伯爵》里面邓格拉斯男爵和马瑟夫伯爵被清算的简化版(琅琊榜粉不要打我,我是自己人
)。大仲马笔下的圈套环环相扣,每一个人都在关键的环节上,基督山伯爵仗着自己有钱布下了密密麻麻的大网,然后只是在一个不起眼的点上轻轻一敲,所有人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不由自主倒向了该倒的位置,而伯爵本人则站在阴暗的角落里阴笑,片叶不沾身。作为一个追求故事情节的人来说,大仲马真是剧情帝,读完他的书总觉得他这脑袋怎么长成这样的,这么复杂的设计怎么想出来的。当然,也不能说他的书就没有缺点,比如过分强调金钱至上、金钱能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观点等等,这种想法是不对滴,大家要引以为戒,坚信金钱不是万能滴(但九千多能总是有的吧……
)。总结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剧情就是,基督山伯爵本来可以用钱砸死所有仇人,但他非要以砸钱为“体”、以智商碾压为“用”来达到砸死仇人的目的,有钱就是任性
。为了不降低这本书的趣味性,这里就不剧透啦~~我是不是很有良心?
基督山伯爵《二十年后》:这是《三个火枪手》的续集,一共是三部曲,第三部叫《布拉日隆子爵》。在这本书里,阿托斯的儿子和米莱狄的儿子相继登场,但主角还是火枪手们,米莱狄的儿子继承其母遗志光荣成为新一代反角加炮灰
。这里要说的是我受这本书误导好些年,书中将查理一世描述为一位悲情君王,各种仁慈,各种悲天悯人,各种人民误解,于是要被处死,火枪手们奉命去解救他,本来即将成功,但是因为历史上他真的死了,所以没救出来
(其实是因为米莱狄儿子从中作梗)。看完好些年我都为查理一世唏嘘不已,怎么就差那么一点点就没逃出来呢,直到后来历史课学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才知道这货站在了历史的车轮前面妄图螳臂当车,结果被历史的洪流秒成了渣渣。不得不说《三个火枪手》太经典了,《二十年后》有狗尾续貂之嫌,所以第三部《布拉日隆子爵》干脆就没看(我才不告诉你们是因为大学图书馆里的上册总被某几个不知名的家伙借走不还同时本书是部悲剧作品)。
大仲马的这几本书里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荣誉视为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有的人是真的做到了,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名誉蒙上哪怕一丁点尘埃,宁可失去性命也绝不背信弃义,而有的人则是表面光鲜,背地里干着背叛、通敌甚至杀人的勾当,只要不被发现就自诩为贵族典范,一旦被戳穿,还自欺欺人地一种貌似悲壮、英雄末路的心情慨然赴死,以期维护自己所剩无几的名誉,说白了就是畏罪自杀嘛,假装什么伟光正和大义凛然呢。
2.柯南·道尔:不是名侦探柯南哟,是福尔摩斯之父哟。
《福尔摩斯探案集》:要说这么多种书籍里面我最喜欢哪种,非侦探小说莫属,而我最最心爱的侦探小说就是它了,并因此特别想要亲自去一次伦敦的贝克街221B。刚读完福尔摩斯全集的时候感到意犹未尽,恰好此时听说有个小说里面的侦探号称“平成时期的福尔摩斯”,仅凭这样一个噱头就义无反顾栽进了柯南的大坑,此坑至今未填满,诸位谨记入坑需谨慎啊
。根据福尔摩斯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多如牛毛,我最欣赏的就是BBC的《神探夏洛克》和美国的《基本演绎法》(以下简称卷福和美福)。腐国人民出品的卷福很好地保持了原作的风格,同时也借此将腐文化的光辉洒向了全世界,不过剧组为神马总是任人唯亲,主演的父母、老婆、前女友轮番上阵,乃们经费已经紧张到如此程度了么?
刚开始看美福的时候特别不习惯,华生怎么能是个妞?然而看了一季之后,觉得这个版本的福尔摩斯虽然已经完全脱离了原著情节,但人物性格和特征都得到了完整发挥,与卷福落入原著窠臼的致敬剧不同,美福是真的将福尔摩斯现代化了。话说为什么美福不泡花生呢?从第一集开始我就在期待着,越看越觉得他俩好像互相没意思,等花生把美福他哥泡了之后,我只好放弃这个期待
。
福尔摩斯探案集3.阿加莎·克里斯蒂:推理女王,可爱的八字胡侦探波洛和小老太太侦探马普尔小姐的创作者,女王大神,膝盖都拿去
。
《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谋杀案》:长篇短篇都太多了,这里只推荐最经典的两款,同样也是影视常客,那个圆润的八字胡先生有木有萌到你们呢?好想揪一下他的胡子啊。
《赫拉克勒斯的丰功伟绩》:菠萝侦探和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同名,于是干脆也来了个十二项丰功伟绩的模仿秀,实际上是案子啦,与希腊神话对应,也挺有意思哦。
4.雨果:怎么说呢,虽然雨果的作品享誉世界,可他偏偏爱写悲剧,我这人就看不得悲剧,一点点煽情就能让我内牛满面不能自已,怎奈年幼无知,还是看了几本他的书。唉,粤菜虽美,我偏偏是个川湘党啊。
《巴黎圣母院》:毫无疑问的大作,钟楼、怪人、艾丝美拉达等关键词如雷贯耳,荧幕常客,无论你是想为美女之死而扼腕,还是想为怪人叹息,或者又为那位玩弄了美女的军官而愤怒,而我只想来一句煞风景的评论:屌丝逆袭白富美未遂,卒。
《笑面人》:这是一个关于倒霉的故事,主人公从小被切成笑面人,卖艺为生,好不容易有个盲姑娘蒂与他心心相印(又是一个你丑我瞎的组合,咦,我为什么要说“又”),突然身世大白,他原来是贵族,还附赠未婚妻一枚,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他被嘲笑、侮辱的命运,当他怒喷一众贵族的丑恶之后决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回家一看,蒂病逝,卒。屌丝逆袭为高富不帅,奈何佳人已逝啊。
《悲惨世界》:内容如题,一个多次想要洗心革面却未遂的人最终还是被命运扼住了自己的喉咙,是人可叹吗?是命运可叹吗?不,是这个世界可叹。横向类比《警察与赞美诗》,两者几乎是反过来的剧情,但一个是讽刺与悲叹,另一个则是讽刺与喜感,就我个人而言,还是更乐意看欢快一点的剧情
。
《海上劳工》:虽然本书主旨在于歌颂使人类变得伟大的意志、忠诚与劳动,但我再次煞风景理解为:备胎无论做了什么都只能当备胎,偶尔客串千斤顶。
5.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系列作者,当然,我没那个闲情逸致一一拜读,只是挑了一些著名作品。
《欧也妮·葛朗台》:这故事塑造了著名的四大吝啬鬼之一——葛朗台,这人的一生让人厌恶,也许还让人可怜,不过我倒觉得很喜感,临死前连神父的镀金十字架也要努力抓在手里,真是死要钱。他闺女简直不像亲生的,对金钱冷漠,对背叛了自己的情人慷慨,对其他人圣母,我想说:菇凉,您这是仔卖爷田不心痛啊
。
《高老头》:没啥说的,就是讲啃老族是如何啃老啃到死的,依然是我厌恶的悲剧。
6.莫里哀:著名的喜剧大师,可惜累死在台上。
《悭吝人》:四大吝啬鬼之一的阿巴贡就是出自这里,和葛朗台比起来,这货简直是个**,各种作死,各种喜感,小便宜能占一点算一点,大帐完全不会算,光是看到他在那里上蹿下跳、各种折腾就令人捧腹了。
7.小仲马:大仲马的私生子,一度不被其父承认,自从《茶花女》名声大噪之后,大仲马感叹自己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其实是儿子(呸,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茶花女》:初看时,为了茶花女和阿尔芒之间的种种挫折、误会和障碍而扼腕,后来回想,又觉得这事和她自己作死脱不了干系,也许阿尔芒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亮色,也是唯一的救命稻草,可这是她自己选出来的,明知道债台高筑还要过奢侈生活,明明只要从良就能获得干爹(正常的干爹,真正的干爹)资助,偏要将自己逼得喘不过气来。她将自己的路一一堵上,只留了阿尔芒这一个出口,正当她欢快走着自己选的路时,没想到还有人堵上了这条路,于是她抓瞎了,其他的路自己堵了,自己的路别人堵了,结果就呵呵思密达了。我不是为贵族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洗白,茶花女的悲剧确实和社会有关,但也和她自己有关,这事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8.福楼拜
《包法利夫人》:这一位我总觉得和茶花女有些类似,怀抱梦想,向往爱情,茶花女被命运玩弄了,艾玛被情人玩弄了,可这事真的不能全赖别人,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眼高手低,不切实际,而且当她们自己跌破道德下限的时候(比如为了维持奢侈生活而继续卖身、偷情),就应该对悲剧的结局心有所感了。顺便开一下脑洞,她们举债买东西算不算资深剁手党?咱们剁手剁多了不会也这样吧,艾玛细思恐极。
9.莫泊桑
《羊脂球》:女主角羊脂球从事着受人歧视的职业,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而那些所谓的贵族们、神仆们顶着一张伪善的脸,捧高踩低,有奶便是娘,活脱脱的中山狼。这样一位拥有纯洁、高尚心灵的女子迫于生计只能从事低贱的行业,而那些没有底限、没有气节、没有起码的道德和尊严的人竟然能成为尊贵的贵妇人,在他们眼中,左右已经是妓女了,不妨多卖一次身以换取大家的平安,却不知商女亦知亡国恨,妓女也是有尊严的。
《一生》:约娜的一生就是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风度翩翩的高富帅男朋友婚后露出了自私、残暴的土财主嘴脸,还跟她的侍女生了个儿子,最后在和有夫之妇偷情的时候被原配弄死了。心灰意冷的约娜只好夫死从子,结果儿子又是个坑妈货,带着妓女私奔了,巨额债务甩给老妈。原本以为这就是失去了一切的约娜的最终结局,没想到她遇到了前侍女和其儿子,也是她老公的儿子,幸好这两人都是勤勤恳恳的小老百姓,于是他们一起过上了平静的生活,这个结局虽然很平淡,但耐人回味,这种感觉大约就是一片焦土上冒出了一个新芽吧。
《漂亮朋友》:这书是我初中时看的,基本上刷新了我当时的三观。在此之前看的书里面的主角即便有一些缺点,但瑕不掩瑜,这书的主角杜洛瓦则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和小人,靠脸吃饭的小白脸,狡诈、自私、贪婪等一系列负面评价用在他身上都不为过,如果非要给他来个正面评价的话,想了半天只能说他长得帅了。是的,杜洛瓦立身的根本就是长得帅,他利用这个优势周旋于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或是利用才智,或是利用金钱,或是利用地位,最终使他一步一步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书中将他向上钻营的嘴脸表现得淋漓尽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杜洛瓦荤素不忌,连五六十岁的老太太也要勾搭、也能勾搭上,最后还娶了她的女儿。杜洛瓦本是士兵转业,靠着老乡的照顾才进了报社当记者,然而他粗人一个,哪里会写文章,于是勾搭了老乡的老婆,因为老乡的文章其实是老婆代笔的,后来老乡坠马而死,他理所当然接收了人家的老婆,而且十分有先见之明地只去登记结婚,没去教堂办婚礼(跟我们国家相反,他这效力相当于我们国家的人在老家办酒却没去领证)。虽然书里对老乡坠马之事一笔带过,但我总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老乡刚发现杜洛瓦勾搭自己老婆不久就死了,哪这么巧,怎么看都有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不过莫泊桑不是个侦探小说作者,所以我只能自行脑补了。杜洛瓦靠着老婆代笔成了一代名记(!),事业顺利的同时也没忘了刚到巴黎时的第一个老情人马雷尔夫人,这位夫人不仅有钱,还很聪明,一开始杜洛瓦穷到连出去喝杯饮料的钱都没有的时候,她各种偷塞钱到他口袋里,将小情人脆弱的自尊心保护得严严实实,如果说本书中最爱杜洛瓦的人是谁,我想非她莫属了,因为她爱的杜洛瓦是一个真实的、没来得及伪装好的杜洛瓦,而杜洛瓦后来娶的白富美并不知道老公是个混蛋。杜洛瓦得了空不是谋求上进就是谋求钱财,一举勾搭了报社老板的老婆,就是那个老太太,在此之前这位老太太是少有的正派人,从未有过情夫,对老公死心塌地,对家庭勤勤恳恳,对宗教虔诚无比,但是这样一位老太太也敌不过主角光环,最终还是拜倒在杜洛瓦的西装裤下,杜洛瓦也借她的势得到老板的赏识。杜洛瓦那个代笔的老婆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嫁给他之后还和情夫有来往,比较出名的一个就是某伯爵(名字忘了),那个伯爵死后还立遗嘱留了50万法郎给她,然而杜洛瓦技高一筹,硬生生想办法合理合法分走一半,之后就甩了老婆,以头婚的资格娶了老板的女儿。看了这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简直就是一本《小白脸奋斗指南》,诸位值友如果有意吃这碗饭,请认真研读,保证你获益匪浅,当然前提是你得有张能用来吃饭的脸。
10.莎士比亚:这位大牛大家都认识,除了献膝盖我也不能做点别的什么了。借阅《莎士比亚全集》之前,我一直以为他写的是小说,拿到手才发现全是剧本,没错!就是那种全程对白、场景、动作、旁白的东东,这种形式远不如小说看着顺畅,初看时都要随时查阅角色表,不过看久了也就习惯了。初看莎翁作品时,总觉得故事情节都很俗套,杂志上比比皆是这些剧情,后来才想到原来是因为太经典,所以被反复抄袭到烂大街,越是俗套越是说明被抄的次数多,越显经典。莎翁的剧作泾渭分明,悲剧让人潸然泪下,喜剧令人忍俊不禁,篇幅都不长,适合用来打发地铁时间。
《罗密欧与朱丽叶》:无论是书还是影视剧,这个故事都如雷贯耳,相当于外国《梁祝》。初中时我改编了恶搞版剧本,请了两小只可爱的小男同学演罗密欧和提伯尔特(朱丽叶她哥,决斗中死于罗密欧之手),然后请了一只高大威猛壮实的男同学反串朱丽叶,因为借不到如此粗壮尺码的裙子,我还特地请外婆赞助了一条大码花裙,然后男女主角双方父母也都是男生扮演,演出过程中因为观众爆笑和演员笑场中断无数次,好在最后磕磕碰碰演完了,真是美好的回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翁著名四大悲剧之一,后来才知道四大悲剧是《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而《罗》应当属于悲喜剧。
《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写还是不写,也是一个问题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也写不出个花来,就不写了(小编:明明就是懒!
),总之,是个悲剧,我的雷区,你们懂的。咳咳,还是说下剧情,王子的叔叔杀了他爹还娶了他妈,他想复仇却不小心杀了老丈人,女朋友伤心自尽,大舅子来找他决斗,王子的妈误饮王子叔准备毒死王子的酒而死,王子和大舅子互相中剑后发现剑上有毒,双双挂掉,好在王子拼着最后一口气把叔叔干掉了。我看这故事不如叫《主角死光了》。
《麦克白》:说的就是干了坏事却怕鬼敲门最后活活吓疯还被苦主清算的两口子,其中麦克白夫人成为西方毒妇典范,我记得《基督山伯爵》里面检察官发现老婆是杀死家里好几口人的凶手时,就把她比作麦克白夫人。
《奥赛罗》:怀疑老婆出轨还把老婆宰了的倒霉孩子,发现真相后自杀身亡。唉,莎翁辛辛苦苦写了这么多,就被我一句话给总结了。
《李尔王》:李尔王要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老大老二都是阴险狡诈之辈,甜言蜜语哄得老头子很开心,老三是个实诚孩子,因为说实话触怒了李尔王,被赶出去,所幸法国国王看出她的善良本质,娶为王后。而李尔王刚把国家分给大女儿和二女儿,她们就翻脸不认人,把李尔王赶出去,此时老头子方知三女儿的好。后来三女儿带兵来救老爹,却兵败被杀,李尔王带人救之不及,也自杀了,老大老二也畏罪自杀,总之就是一家子死干净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遗产还是死后分的好,两腿一蹬,你们自己分去,反正我眼不见心不烦了
。
《错误的喜剧》:介绍了这么多悲剧,我决定多介绍点喜剧来洗洗心情。这个故事就很欢快,两个少爷是双胞胎,两个仆人也是双胞胎,少爷带着各自的仆人因船难失散十八年,最后却来到同一个小城,于是各种仆人认错主子、主子认错仆人的剧情,造成种种误会后终于弄清了怎么回事。
《驯悍记》:家有悍妻确实是个头疼的事,彼特鲁乔用“以暴制暴”的方法成功使妻子臣服。有些人认为莎士比亚在这部作品里有男性沙文主义之嫌,因为男主角极尽羞辱、折磨、虐待之能事,不过我觉得是不是男性沙文主义要看从什么角度解读了,其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序幕中由一个醉汉的黄粱一梦来引出这个故事,是不是暗示着这只是一个梦,并非现实呢?
《仲夏夜之梦》:这是个极其混乱的故事,一伙到森林排戏的手艺人、两对男女、仙王仙后和小精灵三拨人马被一个“魔汁”弄得人仰马翻。首先是仙王和仙后打赌,让小精灵偷偷往仙后眼里滴了魔汁,结果仙后醒来看见的第一个人是被变成蠢驴的织工(手艺人之一),于是疯狂爱上了这货;然后本来是A男B男都喜欢A女,A女的闺蜜B女喜欢B男,因为魔汁的作用变成了A男B男都喜欢B女,于是两位女士差点打起来,而两位男士真的打起来了。等到仙王取消了魔力,这一切才恢复到正常状态。看的过程中我就挺纠结,好像看到一团乱麻恨不得剪开,剧终时乱麻得以解开的畅快感真是难以言喻。
《威尼斯商人》:夏洛克(不是某福
)也是四大吝啬鬼之一,这个故事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到上了课本的程度。具体内容就不赘述啦,大家要学好法律知识哟,合同条款一定要反复斟酌哟。
《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关于一个妄图勾搭有夫之妇、还想脚踩两条船的家伙被恶整的故事。
《裘力斯·凯撒》:党争的故事不只是中国古代才有,哪儿哪儿一样多,这里就讲了想要独裁的凯撒被反对派刺杀身亡,但反对派也没落到好,最后被安东尼斯一网打尽。这故事毕竟是遵从了真实的历史,历史剧从故事性上来说不如其他作品,不过我至今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就是凯撒遇刺,大叫一声:“啊!我死了!”然后真的死了,总觉得这里喜感荡漾。
《皆大欢喜》:剧如其名,所有的好人都有好报,所有的坏人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所有的有情人都不是兄妹而是终成眷属,于是皆大欢喜。
《第十二夜》:有个龙凤胎妹妹就是爽,没事还能替哥哥泡个妞
。好吧,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派人去泡妞的时候一定不能选颜值高的,不然就是为人作嫁,好在派去泡妞的人也是个妞,弄丢了一个妞还能拿自己做赔偿。整个作品里面最**的就是管家马福里奥了,这倒霉孩子被恶整了一番之后,皆大欢喜的结局里唯独他在墙角画圈圈。
《雅典的泰门》:一个人傻钱多速来的贵族在变穷之后终于领悟酒肉朋友靠不住的故事。
莎士比亚还写了不少历史剧,比如《亨利五世》《亨利六世》《理查三世》,但因为阅读的时间太过久远,仅凭名字我都没办法分辨谁是谁,剧情更是如同一锅粥混在了一起,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纳尼?数数已经破九千了?我是不是应该再分一分啊……如果大家喜欢,还会将名著篇继续写下去,完了还有网文篇,听上去好像有很多金币的样子,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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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道不如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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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妹子爆个照,胜过千言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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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道不如归去
而至于作者对这些作品简介,恕我直言,就如硬生生把美味烧成了焦炭,别人吃到嘴里就完全变了味道。楼主的行文风格可以看出来,是网络小说的文风,文章索然无味,流水账,无技巧无文风还夹杂着一些以退为进的自黑(不过更显出一种虚无庸俗感)。
不过我佩服作者的耐心与其隐隐不熄的“雅”文学之心。还是建议少读垃圾级别的网络小说,对你影响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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